进口塑胶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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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2013-02-23 15:49:48  来源:http://www.xzslw.com/  作者:湘樟改性塑料

 

一、设立日期:中华民国五十四年叁月五日。
 
二、公司沿革 台湾化学纤维公司创立於民国五十四年,创立时鉴於本省因环境之限制,天然纤维匱乏,為配合纺织工业之急速发展,乃於彰化厂区筹建利用 本省山林阔葉杂木之小径木或枝梢材製造木浆、嫘縈并向下游发展纺纱、 织布及染整加工等一贯化的纺纤工厂。民国六十二年起又陸续建设耐隆原 丝、耐隆加工丝、耐隆织布等工厂,使公司的纺纤產业包含嫘縈及耐隆兩 大体系。因营运规模逐渐的扩充,除彰化厂区以外,投资设厂地点亦延伸 至龍德及新港等地,成為国内大型化纤生產厂之一。
 
公司為扩大营运范围,朝向產品多样化、经营多角化发展,民国 七十六年於龍德厂区建设 PTA 厂,开始跨入石化业的经营。民国七十九年 及八十叁年於新港厂区分别建设 PS 厂、ABS 厂,公司的营运,乃再跨入塑 胶业。民国八十四年,公司參与企业体之六轻专案计画,配合企业体石化 原料上下游一贯生產的垂直整合策略,开始在麦寮離岛工业区投资建设 Aroma、SM、Phenol、PTA、DMF、PS、ABS、PP、PC 及 HAC 等工厂,產品涵 盖石化中游原料、泛用塑胶及工程塑胶原料。
 
在六轻计画中,除了自有製程的投资,公司也參与转投资设立台塑石 化公司,使產业的关聯向上延伸至煉油与轻油裂解等石化上游业;參与转 投资建设麦寮工业港,使麦寮区原料、成品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更為便捷, 对提升市场竞争力有莫大的助益;參与转投资设立麦寮汽电公司,响应政 府的民营电厂计画,设立大型发电机组,对外销售电力,增加公司获利來 源。
 
民国八十八年起,六轻各工厂逐一完工投產,六轻投资的效益浮现, 公司的营运逐渐转入以石化、塑胶為主,全公司的营业收入开始逐年大幅 成长。民国八十九年起石化、塑胶的营收超越纤维、纺织的营收,公司的 营运正式由纤维、纺织业转型為石化、塑胶业。為扩大公司营运规模,於民国九十年向政府申请获准陸续於大陸寧波 地区投资设立 ABS 厂、汽电共生厂、PTA 厂及 PS 厂,正式迈入海外投资扩 厂阶段,深耕大陸市场。為进一步扩大海外投资经济规模并分散海外投资 市场,於民国九十一年与南亚塑胶公司、福懋兴业公司与金車公司合资在 越南成立台湾兴业责任有限公司从事纤维、纺纱及塑胶產品之產销。
 
本公司歷经四十餘年的努力,今日已发展成為横跨石化、塑胶原料生 產及纺纤业上下游一贯生產領域的企业。公司组织得以不断扩充、成长及 茁壮的动力來源,就是二位创办人王永庆先生与王永在先生一再强调、并 且身体力行的「勤勞朴实、止於至善、永续经营、奉献社会」精神。
 
在事业经营上,深切体认,唯有具备良好的管理基础,才能促使企业 稳健经营,不致因客观条件的变动而动摇根本,因此长期以來,无論在產 销、人力配置或资源运用等各方面,都秉持着追根究柢、实事求是、点点 滴滴求合理化的管理精神,不断追求成本的降低与效益的提升,这股精神 也早已内化成為企业文化的重要核心,同时也是企业追求进步与永续的原 动力。
 
另一方面,本公司一向认為,企业唯有在所从事的產业領域,达到世 界级的规模并居於領导地位,才能巩固企业的竞争力,达到永续经营之目 标;且企业能对社会做出良好贡献,才具备永久存在的意义。因此,在事 业经营有成之餘,也持续投入教育、医療服务及关怀弱势的公益事业,并 且不断扩充其规模,致力提升效益与品质,善尽企业公民的责任。
 
本公司创立至今已有四十七年,各阶段主要业务扩展事项如下:
 
民国 53 年 十月成立建厂筹备处,择定彰化為建厂基地。
 
民国 54 年 叁月奉准成立,资本额新台币一亿元,全面展开建厂工作。
 
民国 55 年 五月十日现金增资一亿五仟万元於六月八日奉准更改资本额 為新台币二亿五仟万元;同年并选举第二届董事及监察人。
 
民国 56 年 五月十日召开股东臨时会修订公司章程,五月叁十一日召开董事会决定再现金增资新台币五仟万元,资本额為新台币叁亿元,同年十一月开工生產,產能為木浆日產五十公吨,嫘 縈棉日產四十五公吨,毛毯二仟条,纺纱设备為四万锭,棉织 机五百十台,针织机五十八台。
 
民国 57 年 一月叁十日股东臨时会决定现金增资新台币一亿元。同年叁月 经济部核准,资本额达新台币四亿元。
 
民国 58 年 五月本公司完成木浆厂之扩建,日產木浆由五十公吨增加為一 百公吨,棉织机亦由五百十台扩建為八百叁十二台,七月间復 完成染色厂之扩充及纺纱二厂之扩建,纺锭增為八万锭,同年九月二十九日决定以上年度未分配盈餘办理增资新台币 五仟万元,同年十一月十九日经济部核准,资本额共计新台币 四亿五仟万元。
 
民国 59 年 元月完成人造丝工厂,二硫化碳回收工场及清洁剂工厂之新 建,同时嫘縈棉亦扩建至日產六十七‧五公吨,六月间增设丝 织机六十台,棉织机一百台,毛织机叁十台,七月叁十日决定 以上年度未分配盈餘办理增资七仟六百五十万元,六十年元月 十一日经济部核准,资本总额為新台币五亿二仟六百五十万元。
 
民国 60 年 七月完成纺纱叁厂之扩建,全部纺锭增至十二万锭 八月二十 日决定以上年度未分配盈餘办理增资八仟一百零八万一仟元,於同年十一月叁十日经济部核准,资本额计达新台币六亿零 七百五十八万一仟元,纺四厂及棉织厂等之扩建陸续於年底完 成。
 
民国 61 年 五月二十日决定以上年度未分配盈餘办理增资一亿七仟零 十二万二仟六百五十元,经济部於同年七月二十八日核准,资 本额达新台币七亿七仟七百七十万叁仟六百五十元,当年木浆 扩充至日產一百五十公吨,嫘縈棉扩充至日產一百公吨。
 
民国 62 年 六月叁十日股东会决议利用六十一年度未分配盈餘转增资新 台币二亿五仟六百六十四万二仟二百元,经济部於十二月十日核准,资本额為新台币十亿叁仟四百叁十四万五仟八百五十元。
 
设备方面,木浆由日產一百五十公吨扩充為一百七十公吨,嫘 縈棉由四系列扩充為六系列,同时為应市场之需,於宜蘭扩建 纺锭二九、七叁六锭之纺纱六厂并开始筹建日產六十公吨之耐 隆原丝厂及日產叁十公吨之耐隆加工丝厂。同时并选出新任董 事十五人,监察人二人。
 
民国 63 年 六月二十六日股东会决议以未分配盈餘转增资二亿零六百 八十六万九仟一百五十元,经济部於九月二十叁日核准,至此 公司资本额达新台币十二亿四仟一百二十一万五仟元,本公司 各项扩建至本年相继完成木浆日產量增為二百公吨,嫘縈棉日 產量增為一百八十公吨,纺纱日產增為五百件,针织日產增為 十六公吨,耐隆日產增為六十五公吨。
 
民国 64 年 六月二十日股东会决议资本额定為二十亿四仟万元,每股票面 金额改為十元分次发行,除以六十二、六十叁年未分配盈餘 五亿七仟零九十五万八仟九百元转增资外,并拟以现金增资公 开募集方式办理,同时申请股票上市。
 
民国 65 年 六月十五日股东会决议「因证券市场极不稳定,资金不充裕, 尤其化学纤维界景气復甦仍未露曙光,若本公司办理股票承销 上市必将因股票价格剧烈变动,损及股东权益,因此六十四年 所决定之现金增资公开承销募股之议暂缓进行」,但為配合业 务发展以六十四年应分派股利之全數二亿叁仟五百五十八万 二仟六百元转增资,资本额计达二十亿四仟七百七十五万 六仟五百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同时并选出新任董事 十五人,监察人二人。
 
民国 66 年 六月十五日经股东会决议,以六十五年度应分派股利之全數新 台币四亿七仟零九十八万叁仟九百九十元转增资,用以增设纺 八厂梳毛式二万锭纺纱设备及无梭织机一百台,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二十五亿一仟八百七十四万四百九十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
 
民国 67 年 六月十五日经股东会决议,以六十六年度应分派股利之全數新 台币五亿零叁百七十四万八仟零九十元转為增资,用以扩建輪 胎簾布用,工业用耐隆原丝及染整加工设备乙套。资本额变更 為新台币叁十亿二仟二百四十八万八仟五百八十元,每股 十元,全额公开发行。
 
民国 68 年 六月十五日经股东会通过,以六十七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部份 计新台币六亿九仟五百十七万二仟叁百七十元转增资,用以扩 充龍德厂第一系列日產六○吨,嫘縈棉生產设备,并以资本公 积之一部份计新台币叁亿零二百二十四万八仟八百六十元转 為增资,合计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四十亿一仟九百九十万 九仟八百一十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同时选出新任董 事十九人,监察人叁人。
 
民国 69 年 六月十六日经股东会通过,以六十八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部份 计新台币九亿二仟四百五十七万九仟二百五十元转增资,用以 增设纺九厂八万锭纺纱设备,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四十九亿 四仟四百四十八万九仟零六十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
 
民国 70 年 六月十五日经股东会决议,以六十九年应分派股利之一部份计 新台币七亿四仟一百六十七万叁仟叁百五十元转增资,用以增 设纺十厂四万锭纺纱设备,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五十六亿 八仟六百十六万二仟四百一十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
 
民国 71 年 六月十五日经股东会决议,以七十年应分派股利之一部份计新 台币五亿六仟八百六十一万六仟二百四十元转增资,用以扩充 龍德厂嫘縈棉第二系列及平织布染整,针织布烧毛,丝光精練 加工设备,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六十二亿五仟四百七十七万 八仟六百五十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同时选出新任董 事二十叁人,监察人叁人。
 
民国 72 年 六月十六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七十一年度应分派股利之全數新台币六亿八仟八百零二万五仟六百五十元转增资,用以增 设耐隆多富多布染整设备乙套,原丝伸捲机叁台,原丝日產 九吨设备乙套,纺织平织布小梭织机一百台及偿还以前年度增 置之机器设备之贷款,并以资本公积之一部份转作增资计新台 币叁亿一仟二百七十叁万八仟九百四十元,合计资本额变更為 新台币七十二亿五仟五百五十四万叁仟二百四十元,每股 十元,全额公开发行。
 
民国 73 年 六月十五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七十二年度应分派股利之全 數新台币十五亿二仟叁百六十六万四仟零八十元转為增资,用 於增设耐隆工业用丝、輪胎簾布丝设备各乙套、纺织染整加工 设备乙套、更新及增置纺纱织布、嫘縈棉等生產设备及偿还以 前年度增置机器设备之贷款,并以资本公积之一部份转作增资 计新台币二亿一仟七百六十六万六仟叁百元,合计资本额变更 為新台币八十九亿九仟六百八十七万叁仟六百二十元,每股 十元,全额公开发行,并於十二月二十日公开上市。
 
民国 74 年 五月二十叁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七十叁年度应分派股利之 一部份计新台币八亿零九百七十一万八仟六百二十元转為增 资,用於增设耐隆原丝生產设备乙套,并以资本公积之一部份 转作增资计新台币一亿七仟九百九十叁万七仟四百八十元,合 计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九十九亿八仟六百五十二万九仟七百 二十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同时选出新任董事十九人, 监察人叁人。
 
民国 75 年 五月十五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七十四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六亿九仟九百零五万七仟零八十元转為增资,用 於增设纺纱八万锭生產设备乙套,空气织布机四百台,耐隆聚 醯胺塑胶粒聚合设备乙套,汰换旧式传统织机一、二叁八台, 水织机一九六台,更新空气织机四○六台,高速水织机 一八四台,并以资本公积之一部份转作增资计新台币一亿九仟 九百七十叁万六百元,合计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一百零八亿八仟五百叁十一万七仟四百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
 
民国 76 年 五月八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七十五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部 份计新台币十亿八仟八百五十叁万一仟七百四十元转增资用 於增建纯对苯二甲酸厂、己内醯胺厂、芳香烃厂等设备,资本 额变更為新台币一百一十九亿七仟叁百八十四万九仟一百 四十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
 
民国 77 年 五月十二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七十六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十一亿九仟七百叁十八万四仟九百十元转增资 做為七十六年增建之纯对苯二甲酸厂、己内醯胺厂、芳香烃厂 等设备之资金,增资后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一百叁十一亿七仟 一百二十叁万四仟零五十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同时 选出新任董事十九人,监察人叁人。
 
民国 78 年 五月十二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七十七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十叁亿一仟七百十二万叁仟四百元转為增资,做 為七十七年增建之纯对苯二甲酸厂、芳香烃厂、苯乙烯厂等设 备之资金,增资后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一百四十四亿八仟八百 叁十五万七仟四百五十元,每股十元,全额公开发行。
 
民国 79 年 五月十一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七十八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十四亿四仟八百八十叁万五仟七百四十元转增 资用於增设耐隆原丝及聚苯乙烯设备,另拟发行海外可转换公 司债美金一亿五仟万元,一併增资,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一百 九十七亿二仟四百万叁仟七百五十元,每股十元,分次发行。实收资本额為一百五十九亿叁仟七百一十九万叁仟一百九十元。
 
民国 80 年 五月十四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七十九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十二亿七仟四百九十七万五仟四百五十元转增 资用於增设二○○T/H锅爐发电设备及汰旧更新彰化嫘縈 棉纺棉设备,实收资本额為新台币一百七十二亿一仟二百 一十六万八仟六百四十元,每股十元,分次发行。同时选出新任董事十九人,监察人叁人。
 
民国 81 年 五月十四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部 份计新台币十叁亿七仟六百九十七万叁仟四百九十元转增资 用於增设耐隆原丝五厂设备,实收资本额為新台币一百八十五 亿八仟九百一十四万二仟一百叁十元,每股十元,分次发行。
 
民国 82 年 五月十四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一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十一亿一仟五百叁十四万八仟五百二十元转增 资用於增设叁五○ T/H 锅爐发电设备,实收资本额為新台币 一百九十七亿四百四十九万六百五十元,每股十元,分次发行。
 
民国 83 年 五月十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二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部 份计新台币七亿八仟八百一十七万九仟六百二十元转增资用 於增建 ABS 厂。增资后实收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二百零四亿 九仟二百六十七万二百七十元。同时选出新任董事十九人,监 察人叁人。
 
民国 84 年 五月十二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叁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十叁亿叁仟二百零二万叁仟五百六十元转增资 用於增建 ABS 厂、PTA 厂及重油发电设备。增资后实收资本额 变更為新台币二百一十八亿二仟四百六十九万叁仟八百叁十元。
 
民国 85 年 五月二十二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四年度应分派股利之 一部份计新台币十四亿一仟八百六十万五仟零九十元转增资 用於增设耐隆原丝六厂及二甲基甲醯胺设备各乙套。增资后实 收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二百叁十二亿四仟叁百二十九万八仟 九百二十元。
 
民国 86 年 五月二十八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五年度应分派股利之 一部份计新台币八亿一仟叁百五十一万五仟四佰六十元转增 资用於增设六轻扩建案之 PTA 第二套设备、醋酸设备及 PP 设 备各乙套;另八十六年十月一日海外可转换公司债转换后,增 加资本额一亿二仟九百六十六万七仟二百元。增资后实收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二百四十一亿八仟六百四十八万一仟五百 八十元。同时选出新任董事十九人,监察人叁人。
 
民国 87 年 六月十二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六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十四亿五仟一百一十八万八仟八佰九十元转增 资用於增设六轻扩建案之苯乙烯、芳香烃第二套设备暨合成酚 设备乙套;配合投资建厂资金需求,办理现金增资四十九亿 四仟万元;另合併台麗成衣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计一亿 六仟二百一十七万六仟叁百元;八十七年海外可转换公司债转 换后,增加资本额八万九仟六十元。增资后实收资本额变更為 新台币叁百零七亿叁仟九百九十叁万五仟八百叁十元。
 
民国 88 年 五月十二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七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十二亿二仟九百五十九万七仟四佰叁十元转增 资用於新港厂区增设汽电共生发电设备乙套。增资后实收资本 额变更為新台币叁百一十九亿六仟九百五十叁万叁仟二百 六十元。
 
民国 89 年 五月十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八年度应分派股息计新台 币九亿五仟九百零八万五仟九佰九十元及资本公积之一部份 新台币十二亿七仟八百七十八万一仟叁佰四十元转為增资发 行新股用於龍德厂区改建五○○T/H 汽电共生发电设备乙套及 改善纯对苯二甲酸厂设备;另增建麦寮厂区聚苯乙烯设备乙 套。八十九年海外可转换公司债转换后增加资本额新台币 二十叁亿一仟零叁十五万一仟叁百九十元。增资后实收资本额 变更為新台币叁百六十五亿一仟七百七十五万一仟九百 八十元。同时选出新任董事十九人,监察人叁人。
 
民国 90 年 五月十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八十九年度应分派股息计新台 币十亿九仟五百五十叁万二仟五佰五十元及资本公积之一部 份新台币十八亿二仟五百八十八万七仟六佰元转為增资发行 新股用於增建麦寮厂区聚碳酸酯设备及 ABS 设备各乙套,增资后实收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叁百九十四亿叁仟九百十七万 二仟一百叁十元。
 
民国 91 年 六月七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九十年度应分派股息及红利之 一部份计新台币二十叁亿六仟六百叁十五万叁佰二十元转為 增资发行新股用於增建麦寮厂区聚碳酸酯第二套设备,增资后 实收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四百一十八亿五百五十二万二仟 四百五十元。
 
民国 92 年 五月二十九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九十一年度应分派股息及 红利之一部份计新台币叁十叁亿四仟四百四十四万一仟七佰 九十元转為增资发行新股用於麦寮厂区进行芳香烃一厂、芳香 烃二厂、合成酚厂去瓶颈工程及增建聚丙烯年產能十六万吨第 叁套设备,增资后实收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四百五十一亿四仟 九百九十六万四仟二百四十元。同时选出新任董事十九人,监 察人叁人。
 
民国 93 年 五月二十八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九十二年度应分派股息及 红利之一部份计新台币叁十六亿一仟一百九十九万七仟一佰 叁十元转為增资发行新股用於麦寮厂区进行芳香烃第叁厂、苯 乙烯厂第叁套设备扩建工程。增资后实收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 四百八十七亿六仟一百九十六万一仟叁百七十元。
 
清洁剂专案组相关营业之资產及负债分割让与本公司转投资 事业台塑生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割资產价值计一亿四仟 叁百零七万二仟七百七十元整由台塑生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分割基準日按每股壹拾元发行新普通股一仟四百叁十万 七仟二百七十七股予本公司。
 
民国 94 年 六月十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九十叁年度应分派股息及红利 之一部份计新台币四十八亿七仟六百一十九万六仟一佰 叁十元转為增资发行新股用於麦寮厂区进行聚碳酸酯第叁套 设备扩建工程。增资后实收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五百叁十六亿叁仟八百十五万七仟五百元。
 
民国 95 年 六月十六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九十四年度应分派股利之一 部份计新台币十六亿九百一十四万四仟七佰二十元转為增资 发行新股用於龍德厂区增建可转换生產之年產叁十万吨PTA或 年產十五万吨 PIA 生產设备乙套。增资后实收资本额变更為新 台币五百五十二亿四仟七百叁十万二仟二百二十元。同时选出 新任董事十五人,监察人叁人。
 
民国 96 年 六月八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九十五年度股利分派,全數发放 现金股利。分派现金股利后,实收资本额仍為新台币五百 五十二亿四仟七百叁十万二仟二百二十元。
 
民国 97 年 六月六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九十六年度股利分派,全數发放 现金股利。分派现金股利后,实收资本额仍為新台币五百 五十二亿四仟七百叁十万二仟二百二十元。
 
民国 98 年 六月十九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以九十七年度应分派股息及红 利之一部份计新台币十六亿五仟七百四十一万九仟零陸拾元 转為增资发行新股,於麦寮厂区增建年產十万公吨间二甲苯 (MX)及提升乙苯產能陸万五仟公吨、苯乙烯產能陸万一仟公 吨生產设备各乙套。增资后实收资本额变更為新台币五百六十 九亿四百七十二万一仟二百八十元。同时选出新任董事十五 人,监察人叁人,其中含独立董事叁人。
 
民国 99 年 六月十八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九十八年度股利分派,全數发 放现金股利。分派现金股利后,实收资本额仍為新台币五百六 十九亿四百七十二万一仟二百八十元。
 
民国 100 年 六月十七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九十九年度股利分派,全數发 放现金股利。分派现金股利后,实收资本额仍為新台币五百六 十九亿四百七十二万一仟二百八十元。
 
三、所营事业
1.A201010 造林业。
2.A201020 伐木业。
3.C301010 纺纱业。
4.C302010 织布业。
5.C305010 印染整理业。
6.C501010 製材业。
7.C606010 纸浆製造业。
8.C801010 基本化学工业製造业。
9.C801020 石油化工原料製造业。
10.C801050 塑胶原料製造业。
11.C802020 人造纤维製造业。
12.C802080 环境用药製造业。
13.C802090 清洁用品製造业。
14.C802100 化粧品製造业。
15.CB01010 机械设备製造业。
16.D101050 汽电共生业。
17.E301010 水处理工程业。
18.E303010 空气污染防制工程业。
19.E303020 噪音及震动防制工程业。
20.E502010 燃料导管安装工程业。
21.E599010 配管工程业。
22.E601010 电器承装业。
23.E602010 冷冻空调工程业。
24.E603010 电缆安装工程业。
25.E603030 通风系统安装工程业。
26.E603040 消防安全设备安装工程业。
27.E603050 自动控制设备工程业。
28.E603090 照明设备安装工程业。
29.E603100 电焊工程业。
30.E603110 冷作工程业。
31.E603120 喷砂工程业。
32.E604010 机械安装业。
33.E605010 电脑设备安装业。
34.E701010 通信工程业。
35.E901010 油漆工程业。
36.E903010 防蚀、防銹工程业。
37.EZ02010 起重工程业。
38.EZ05010 仪器、仪表安装工程业。
39.EZ15010 保温、保冷安装工程业。
40.F102040 饮料批发业。
41.F107030 清洁用品批发业。
42.F207030 清洁用品零售业。
43.F107050 肥料批发业。
44.F207050 肥料零售业
45.F107080 环境用药批发业。
46.F207080 环境用药零售业。
47.F108040 化粧品批发业。
48.F208040 化粧品零售业。
49.F108060 乙類成药批发业。
50.F208050 乙類成药零售业。
51.F203010 食品、饮料零售业。
52.ZZ99999 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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